近日,我集团发现有犯法分子以“恒峰g22环保集团产投分部”的名义假意我集团发展招聘工作,并对表发出“员工入职通知书”以及盖有公章的“劳动合同”。对此,我集团郑沉申明如下:? ? ? ?
一、我集团系统内未设立“恒峰g22环保集团产投分部”的组织单元。
二、经比对,以“恒峰g22环保集团产投分部”为名义签定的劳动合同所示公章与我集团公章形状不符,为假冒公章,与我集团无关。
三、我集团对未经允许擅自冒用“恒峰g22环保集团”、“恒峰g22”等名义以及有关类似名义发展的犯法行为坚定进攻,发现一路,查处一路。目前已经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得立案通知。我集团郑沉忠告在冒用“恒峰g22环保集团”、“恒峰g22”等名义进行违法活动的任何组织和幼我,当即终场所有犯法行为。
四、请宽大人民人民加强风险防备意识,把稳分辨假冒企业,预防幼我财富遭逢损失。
特此申明。
恒峰g22
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